关于收取2024年实验实习基地各项服务费用的通知
2024-11-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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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实习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从2024年11月18号起,实验实习与示范中心开始收取2024年农机作业费、粪污处理费、水电费、实验实习费等项费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及地点

1.收费时间:11月18日—12月10日

2.收费地点:主楼417室

3.联系方式:55191587

二、交费流程

实验实习与示范中心根据2024年对使用团队和教师提供服务内容,按照《东北农业大学试验示范基地设施场所收费办法(试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核算收费金额,签订使用协议并开具收费票据。使用团队和教师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报账手续后,将票据回执和协议送至主楼417室。

三、相关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10日使用团队和教师如未完成交费,将不予审批2025年用地申请。望各使用团队和教师按时交费。



实验实习与示范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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