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6年实验实习基地土地及设施使用费的通知
2026-03-1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实习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3月16日起实验实习与示范中心收取2026年实验实习基地(向阳基地、阿城基地、校内基地)土地及设施使用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及地点

1.时间:3月16日至4月17日

2.地点:主楼417室

3.联系方式:55191587

二、交费流程

实验实习与示范中心根据使用团队和教师已申请用地面积及相关设施使用情况,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实习与示范基地收费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核算收费总额,签订使用协议并开具收费票据。使用团队和教师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报账手续后,将票据回执和协议交至主楼417室。

三、相关说明

未按期完成交费手续的使用团队和教师,其申请的地块和设施将由中心重新调配。

望各使用团队和教师按时交费,避免影响本年度土地及设施使用。


实验实习与示范中心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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